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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农委、农业局、农机(农业、种植、种植养殖)中心,首农集团,局属各有关单元、机关有关处室:
依照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助工作,结合我市及各区农业结构调整思路,科学合理造订2017年购机补助工作打算,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这次调查请各区农机部门牵头,召开座谈会,会同粮经、蔬菜、畜牧、水产等部门共同实现,最终由农机主管部门报送本区需要表。请首农集团调查、汇总本单元需要,单独报送。
2.各区农机治理部门及有关单元在调研农机购置补助需要时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申报的需要要逐乡镇、村核实情况,预防出现补助机具指标分配后,用户需要产生变动的景象。
3.在征求定见时请向各行业部门和具体用户诠释明显有关政策,一是补助比例为50%,需用户自筹50%;二是补助机具种类领域,请严格依照《北京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助执行领导定见》中划定的补助种类领域申报,对于补助领域以表的机械不要再次申报;三是补助采取当局采购,直接将机械发至用户手中的方式,自行采办的机械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助政策。
4.今年全市农业沉点萦绕农业节水、“菜篮子”工程建设、种业发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畜牧水产业和果业等工作发展,请各有关单元侧沉上述机械进行调查;其他通例机械也能够持续申报。
5.对于500万元以上的沉点项目,各区农机治理部门要核实用户的经营情况,蕴含重要经营项目、市场销量、带头周边农夫增收情况等,需经区当局赞成,专家论证,形成项目申报书单独申报,并且地皮、规划、环评等手续齐全,自筹资金充足。
6.请各单元于11月15日前将补助需要申请和需要表报送至市农业局农机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需要表统一体式见附件。
7.2013-2015年补助的所有机械,在2016年12月30前必须实现装置验收;对于个别因用户需要变动、有关手续等原因无法装置的,须于10月30前正式报送申请至市农业局,统一调剂使用。
甘公网安备 62290102000167号